PaPark爬爬客親子樂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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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票辦法

★退票金額:套票銷售總價-工本費-已使用張數*歷時原始牌價-贈品價值(如若贈品未完整歸還)。
★退票需備齊下列物品:
(1)尚未使用之剩餘票券(須保存流水編號)。
(2)消費發票及明細。
(2)刷卡消費 : 須攜帶刷卡簽單與當時消費之信用卡正卡。
(3)贈品(當時購票時所贈送之禮品以及商場歷時發行之贈品)。
★退票需有提前5日手續作業流程(不含例假日),並請先備齊第二項之項目,服務專線;大直ATT店:(02)7725-0147、高雄夢時代店:(07)823-0508、快樂爬爬客-高雄悦誠店:(07)385-5902
★補充說明:如若退票時無法完整提供消費當時之發票與簽單,必須提供相關之佐證、電子紀錄等以證明有消費之行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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